沈阳市妇婴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保险经济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HY2026FW10046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妇婴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保险经济顾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沈阳市妇婴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妇婴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保险经济顾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妇婴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保险经济顾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妇婴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保险经济顾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 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 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沈阳市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沈阳市

七、其他

2.总保费金额为:人民币1,206,614.00元/年

3.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比率报价,该比率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向保险承保单位收取的佣 金费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 应商须充分考虑市场等风险报唯一比率。结算方式:佣金实际结算价(元)=采购人购买保 险实际总额(元)×供应商投标比率。供应商所报比率不得超过采购人购买保险实际总额( 元)的18%。超过此比率为无效投标报价。

4.采购需求:为建立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提高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防御医疗 风险的能力,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就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现阶段以公开招标方式选 择保险经纪单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 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①、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②、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