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公司、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峰州水泥分公司吊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枣庄市

一、招标条件

本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公司、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峰州水泥分公司吊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公司、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峰州水泥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公司、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峰州水泥分公司吊车租赁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公司、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峰州水泥分公司吊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公司、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绛州水泥分公司吊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内容;2、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

(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得违规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08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领取时间:2026年10月23日08时00分至2026年10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领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应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须一致)、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信用查询记录。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凡携带材料不全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也可通过邮箱报名方式线上领取,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购买采购文件。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4.采购文件价格: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30分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