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城市花园二区小区利用国债补贴电梯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1B5I1B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万科城市花园二区小区利用国债补贴电梯更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35.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苏南万

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共15台垂直客梯,其中10台载重≥800KG,8层8站8门,额定

速度≥1.0m/s;4台载重≥800KG,11层11站11门,额定速度≥1.0m/s;1台载重

≥800KG,12层12站12门,额定速度≥1.0m/s,具体详见“第二章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万科城市花园二区小区利用国债补贴电梯更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万科城市花园二区小区利用国债补贴电梯更新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2)

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

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

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满足本项目要求。(3)投标

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

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满足本项目要求。(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投标人须配备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T)》,

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7月-2026

年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提供的投标申请人2026年7月-2026年9月为

项目负责人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

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

证明)。(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牵头人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

同一品牌电梯,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出现两家或以上投标

单位,资格审查时均视为不通过。若代理商投标,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

本招标公告中制造商相关要求,代理商还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单项授权

书。(6)财务要求:2023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7)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要求: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的除外,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开标时提交

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

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7月-2026年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提

供的投标申请人2026年7月-2026年9月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如

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2)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

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1日16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请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

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

负任何责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人姓名、身份

证、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及法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版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13时30分

七、其他

1、建设地点:万科城市花园二区小区内;2、建设规模:本工程共15台垂直客

梯,其中10台载重≥800KG,8层8站8门,额定速度≥1.0m/s;4台载重≥800KG,

11层11站11门,额定速度≥1.0m/s;1台载重≥800KG,12层12站12门,额定速

度≥1.0m/s,具体详见“第二章技术要求”。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及国债资金支持的更新电梯专项要求、检验附加要求等,并

100%一次性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标准,将取得的电梯安全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交

予采购人。本工程要求整套电梯设备的质量保修期为5年,其中电梯的主要部件(曳

引机、控制柜、门机)和安全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质保期限自监

督检验合格起不得低于10年,其余部件质保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起不得低于5年。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全包工程(交钥匙工程),即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次招

标的电梯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监检、拆除原电梯(包括但不限于轨道、钢

构件等)、根据现场条件进行深化设计、井道尺寸再次改造、垃圾清运、保洁、成

品保护(上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二次装潢后的检测及验收、使用培训以及

电梯空调的使用安装等,领取《电梯准用证》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

修、保养等。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日历天(以现场符合施工条件为准),计

划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电梯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等根据招标人总体进度要

求,不得影响招标人综合验收并领取《电梯准用证》交付招标人使用。误期违约金:

如承包人不能在承诺工期内完成,则每拖延一天,按中标价的千分之二/天支付给发

包人违约金。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