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总承包)PE管 材及配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JCY2026-460QC)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兵团七师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总承包)PE 管材及配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 10.1626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计划采购一批PE管材及配件,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 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总承包 )PE管材及配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总承包) PE管材及配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投标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 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 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 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2日 10时00分到2026年11月04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1)潜在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谈判文件 ,本次谈判文件的售价为 300元/本,售后不退。
2)领取谈判文件的同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 16时00分
递交方式:第七师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 16时00分
开标地点:第七师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最高限制单价(元):详见后附采购清单。(供应商承担本次所供货物产 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三、供货期(天):合同签订后,11月6日首批材料到场,具体供货时间按项目
部施工进度通知分批执行。
四、预算价(元):2101626.00元
五、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收到或不 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