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可视喉镜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可视喉镜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一般公共预算)66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6万元;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万元/台。注:本项目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可视喉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可视喉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报价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书面声明)
2、报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3、报价人财务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且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不同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形。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不允许转包。
7、如果报价人是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果报价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报价人所投产品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16时00分到2026年10月27日16时00分
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采购内容:可视喉镜33台(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一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45天内交货至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