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天玑食安数智化食品安全监管云仓建设(航空港)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HYZB20260908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天玑食安数智化食品安全监管云仓建设(航空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93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天玑食安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玑食安数智化食品安全监管云仓建设(航空港)项目,面积约3622.68m²的设 计、施工,内容包含:水电、消防、排烟、新风、制冷、净化板装饰装修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玑食安数智化食品安全监管云仓建设(航空港)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玑食安数智化食品安全监管云仓建设(航空港)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4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 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海天玑食安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玑食安数智化食品安全监管云仓建设(航空港)项目。

2.2项目编号:HNHYZB2026090801.

2.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93万元。

2.4项目建设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

2.5招标范围 天玑食安数智化食品安全监管云仓建设(航空港)项目,面积约3622.68m²的 设计、施工,内容包含:水电、消防、排烟、新风、制冷、净化板装饰装修等。

2.6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相关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计划工期:45天。

2.9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得企业法人,持有有效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 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须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投标人为联合 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满足以下条件):投 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国家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一方委 派):建筑工程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均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 单位公章)。

注:①上述各负责人均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不得兼任②提 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所在投标单位2026年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4财务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 人需出具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 工 资黑名单(出具承诺)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1)、(2)、(3)项要求。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报名;

(6)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 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

(8)若联合体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 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7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后审申 请。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出具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 间,下同)报名。

4.2报名须持: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