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青岛百丰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ZB-JYC202609006)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

一、招标条件本大庆市红岗区青岛百丰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7600万元,招标人为大庆百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大庆百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招 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大庆市红岗区青岛百丰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工程总 承包;

2.2建设地点: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

2.3建设内容:建设总装机容量20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施,新建一座220kV升压 站;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0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6月30日,总工 期约18个月。(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 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施 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 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上述工作内容不包括项目业主须另行委托的子 项)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具体招标范围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涵盖全场地质勘察、风能专项勘测,项目1:2000地形图测量、全阶段施工 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配套水文、微观选址、环评、水保、消防、并网等各类专题编制及 现场技术服务。

(2)设备采购:包含全套风力发电机组、220kV升压站电气设备、塔筒、箱式变压器、电 缆、35kV集电线路器材等设备(含备品备件)的采购、保险、监造、催交、运输、接车、 二次倒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以及承担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到场检查验收工作 等。

(3)工程施工:建设总装机容量20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施,新建一座220kV升压 站。包含风机与箱变基础、升压站房建、场内运输道路、输电杆塔基础施工,同步实施水土 保持、临时设施等全部土建工程。

还包括道路工程(包括进场道路、场内道路、进站道路,含新建道路和利旧道路修复)、地 基处理工程的试桩和桩基检测、全套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程、风功率预测、35kV集 电线路施工工程、220kV施工工程、大件设备运输过程中涉及的跨越(穿越)、迁改线、拆 迁、协调等,消防工程、接地工程及附属工程、场内通信工程及临水临电的设备采购和施工、 成品看护、工程完工后的绿色植被恢复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生活用水用电、 征占地协调和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协调、验收,并最终按照发包人要求交付并网发电的全过程 工程总承包,即220kV变电站送出线路前所有相关的施工内容。

(4)手续办理范围:

①项目全过程的临时征地和长期征租用的林地、土地、草原、拆迁、地上地下线路改迁、坟 地、补偿(如青苗补偿、林地补偿、减产补偿、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等)、复垦费、协调、 地表附着物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和手续办理(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除外)。 包括临时征地和长期征、租地协调费,以及临时征地和长期租地费用,除土地出让金、耕地 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之外的所有征地涉及的费用。征租地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道路、风机平台 及基础、吊装设备安装平台、集电线路塔基及作业面、进场道路、升压站及进站道路、临时 设施等。

②从工程的前期到项目投产运行的各项手续办理(如:施工许可,取水许可、并网等),迁 改线、气象(防雷)、节能、消防、质量监督、并网、安全和职业健康、水保、环保、档案、 达标投产等各项专项验收及手续办理(获取相关证件),并承担费用。负责按项目所在劳动 监察主管部门要求开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负责架空线路特殊跨越(包括但不限于高速、 铁路、道路、各等级的电力线路等)的手续办理。协助招标人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规 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因政府或政策要求须由建 设单位实施的项目另行协商)

③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服务,如微观选址复核、工厂培训、现场培训、设备调试、建设期机 组试运行,除风机和塔筒外的其他电气设备质保服务等。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各级电网 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电力二次安防等保测评、试验、并网试运行、仿真建模、涉网性能试 验、消缺、验收,办理与工程有关的建安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竣工验收及工 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5)生产准备范围:站内运维所需要的生产必需的工器具、仪器仪表、绝缘工器具、接地 线设施以及各种生产准备工作。

(6)送出工程以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

2.6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 合格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 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 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 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条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投标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 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2)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 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 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3)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公章)。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 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 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同时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勘察设计负责人之 一)。(提供人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人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3)勘察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建筑师或 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电力(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人员证书等相 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人员 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技 术类职称)、施工员1名(具备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或培训证书或考核合格证书等)、质 量管理人员1名(具备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或培训证书或考核合格证书等)、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根据项 目管理需要或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岗位或人员(提供人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 个已完工单体容量100MW及以上规模的陆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 合体任何一方提供业绩即可)(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首页、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签 字盖章页)、甲方出具的完工证明或投产证明或验收证明或全容量并网证明等、至少一张进 度结算发票复印件)。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 任、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④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 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 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提供查询截图)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 则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查询截图)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评 标办法章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6年11月2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13:30至17:00 (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江苏(南京市)

4.3获取方式:投标人可按上述地点线下获取

4.4未按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开标现场,以纸质文件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6年12月3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南京市。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日上午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南京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