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莞城实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莞城汇峰中心、科源物业及联丰实业3家公司选定售电企业购电项目公开招标公 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莞城汇峰中心、科源物业及联丰实业3家公司选定售电企业购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0万元,招标人为东莞市莞城实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莞城汇峰中心、科源物业及联丰实业3家公司选定售电企业购电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莞城汇峰中心、科源物业及联丰实业3家公司选定售电企业购电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莞城汇峰中心、科源物业及联丰实业3家公司选定售电企业购电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 件并自然人签字】。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 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 文件格式】。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
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照财库〔2022〕3号文,“较 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 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已通过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且具备交易资格的售电 公司,需提供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售电牌照编码。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 再参加该招标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招标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 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招标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 信用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项目名称:莞城汇峰中心、科源物业及联丰实业3家公司选定售电企业购电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5,000,000.00元
项目需求:
1.标的内容:
序号:1
标的名称:莞城汇峰中心、科源物业及联丰实业3家公司选定售电企业购电项目
标的数量:1项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 件并自然人签字】。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 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 文件格式】。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 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照财库〔2022〕3号文,“较 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 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已通过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且具备交易资格的售电 公司,需提供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售电牌照编码。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 再参加该招标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招标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 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招标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 信用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 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 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