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季度普通光缆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季度普通光缆招标采购项目 已批准,建设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X-ZB-2026-106

2.项目名称: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季度普通光缆招标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503077.74元(含税)

5.最高限价:5503077.74元(含税)

6.采购需求: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季度全省网络建设所需光缆部分,包含架空光 缆、管道光缆、自承光缆、防鸟啄光缆(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7.交付日期:签订具体合同后25个日历日(签订框架协议,按照需求分批次供货并签 订具体采购合同)。

8.服务期:1年

9.交付地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11.质保期:免费质保期3年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 他证明文件,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含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颁发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 进网许可证。

3.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新成立

企业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与吉视传媒 发生诉讼纠纷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在近三年(2023年11月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 行贿犯罪行为。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合同复 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如合同为框架 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以该框架协议下的采 购订单(或结算单)的金额总数为准。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同种设备,每个投标人限投一个品牌,投报多品牌的,相关投标均按无效处理。

9.本项目只允许制造商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资格审查时,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出示所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核查。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

3.方式:邮箱方式:扫描以下材料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发送邮箱获取招标文件:(1)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4.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未按要求编写邮件标题的邮件不予回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