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成都空港亚心心脏病医院有限公司2026年度试剂耗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DYH-SC-2026-5009-2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度试剂耗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30万元,招标人为成都空港亚心心脏病医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度试剂耗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共计一个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度试剂耗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度试剂耗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时,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证明材料(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7.2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时,供应商须承诺,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有效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证明材料。

7.3若报价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供应商须承诺,报价产品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报价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报价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7.4若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产品为进口产品时,供应商非报价产品制造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对报价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报价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能显示产品制造商对报价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供应商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将完整的授权资料提交采购人。

7.5供应商须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已完成备案登记并具备配送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5日 00时00分到2026年11月15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或现场获取(1)现场获取:须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日前的法定工作日10:00-16:30现场递交资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的资料,不予受理。(2)线上获取: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日前将资料(格式见附件,内容填写须完整、清晰可辨)通过电邮形式发送,视为依法按公告要求获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活动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我公司将通过递交资料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邮箱系统的收信时间为准)发送资料或发送的资料内容填写不完整、不清晰、供应商信息错误等导致获取磋商文件不成功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特别提示:线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递交资料后请及时关注邮箱信息或保持电话畅通,如供应商递交资料后超过24小时未收到磋商文件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因为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邮箱或电话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联系供应商的,由供应商承担不利后果。(3)资料如下: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鲜章)。(4)上述资料原件,线上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须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

七、其他

受成都空港亚心心脏病医院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2026年度试剂耗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CDYH-SC-2026-5009-21

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试剂耗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预算:2300000元

5、项目计划完成时间:服务周期365日历天。

二、资金情况:

资金情况:已落实。

三、采购内容:

1、2026年度试剂耗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共计一个包,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2、本项目采购1家配送供应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

1、售价:人民币15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磋商文件资料费交纳方式: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的现场交纳;

(2)线上获取磋商文件的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交纳,否则不视为依法按公告要求获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活动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五、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