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XZHX-2026-02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项目内容: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发行承销商选聘项目,拟发 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期限5+N年(实际发行规模及年限,以交易所审核结果为准),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债券类型:可续期公司债(私募),现需聘请满足要求的证券公司作 为承销商提供相关服务,服务内容包含发行方案制定、产品申报注册、承销发行及存续过程 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注册文件的编制、报批、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发行承 销、债券存续期管理、受托管理、信息披露、付息兑付等相关事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证》,且业务范围含证券承销;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8月31日-2026年8月 31日)至少有一项可续期公 司债项目业绩。

4、信用情况:近三年无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行为。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监管机构处以尚在执行期的暂停债券承销业务的行政监管措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三家。

(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及成员均需符合资格条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2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2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和方式:有意参加招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11月2日至2026 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邮箱

否则不予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徐州市

七、其他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徐州市云龙区

3、项目内容: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发行承销商选聘项目,拟发行规模不超 过30亿元(含),期限5+N年(实际发行规模及年限,以交易所审核结果为准),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债券类型:可续期公司债(私募),现需聘请满足要求的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提

供相关服务,服务内容包含发行方案制定、产品申报注册、承销发行及存续过程中的全部工 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注册文件的编制、报批、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发行承销、债券存 续期管理、受托管理、信息披露、付息兑付等相关事宜。

排名前2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本项目由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担任本项目公司债券牵 头主承销商并负责注册申报工作(如排名第一的中标人为联合体,即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联 合体牵头人担任),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担任项目联席主承销商(如排名第二的中标人为联合 体,即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主承销商担任)。牵头主承销商受招标人委托,统筹协调会计师、 律师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发行申报资料并进 行相应的发行、受托管理等工作,最终额度以证券交易所注册额度为准。

4、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至可续期公司债项目存续期满之日。

6、最高限价:年化费率上限为0.09%/年(含承销费和受托管理费)。

7、合同形式:费率合同,承销费用(含增值税)=该期债券发行金额*该期债券发行期限*年 化承销费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证》,且业务范围含证券承销;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3年8月31日-2026年8月 31日)至少有一项可续期公 司债项目业绩。

4、信用情况:近三年无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行为。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监管机构处以尚在执行期的暂停债券承销业务的行政监管措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三家。

(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及成员均需符合资格条件。)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 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 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5、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提交至代理机构。

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代理机构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五、 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和方式:有意参加招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20日, 每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邮箱否则不予办理:

(1)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需体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投标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格 式自拟):(3)营业执照(副本)(4)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付款凭证截图)。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09: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份数:投标文件份数: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文件(U盘)1份。 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文件须为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 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 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徐州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