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石墨谷碳材料产业新城(松木岛)项目附属配套10kV及35kV变配电电力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LLSJ[2026]06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连石墨谷碳材料产业新城(松木岛)项目附属配套10kV及35kV变配电电力工程初 步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00万元,招标人为大连产控聚能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连石墨谷碳材料产业新城(松木岛)项目附属配套10kV及35kV变配电电力工 程初步设计,包含10kV开闭所、变电所、配电室,35kV整流室等变配电设施,主要为一期 A/B/C/F区域内焙烧车间(一)、机加车间、罐式碳化车间、石墨化车间一、前处理车间一、 成品车间一等共49个建筑单体提供配套。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等,配合建设单 位进行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报审、必要的现场数据收集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并按照规范要求 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复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石墨谷碳材料产业新城(松木岛)项目附属配套10kV及35kV变配电电力工 程初步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大连石墨谷碳材料产业新城(松木岛)项目附属配套10kV及35kV变配电电力工 程初步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技术、设备、经济能 力和良好的信誉,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电力行业(送电工程) 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并且电力行业(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无处罚期内的不良 行为记录;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的不良行为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2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9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2日08时30分至2026年11月9日16时30 分2.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9日,每日上 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详细地址:大连金州区)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下述资料及其复印件各一套(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 逐页加盖单位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3.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材料:(1)授权委托书原 件(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需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企业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项目负责人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采用A4纸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系 人、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及邮箱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发澄清文件,将以邮 件的形式发布,若因邮箱错误未接收到澄清文件,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 后果。注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 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 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大连金州区

七、其他

1.项目名称:大连石墨谷碳材料产业新城(松木岛)项目附属配套10kV及35kV变配电 电力工程初步设计

2.建设地点:大连普湾经济区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

3.工程规模:大连石墨谷碳材料产业新城(松木岛)项目附属配套10kV及35kV变配电电力 工程初步设计,包含10kV开闭所、变电所、配电室,35kV整流室等变配电设施,主要为一 期A/B/C/F区域内焙烧车间(一)、机加车间、罐式碳化车间、石墨化车间一、前处理车间 一、成品车间一等共49个建筑单体提供配套。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等,配合建 设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报审、必要的现场数据收集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并按照规范 要求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复等。

4.合同估算价:45万元。

5.招标范围:大连石墨谷碳材料产业新城(松木岛)项目附属配套10kV及35kV变配电电力 工程初步设计,包含10kV开闭所、变电所、配电室,35kV整流室等变配电设施,主要为一 期A/B/C/F区域内焙烧车间(一)、机加车间、罐式碳化车间、石墨化车间一、前处理车间

一、成品车间一等共49个建筑单体提供配套。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等,配合建 设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报审、必要的现场数据收集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并按照规范 要求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复等。

6.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成果文件。(具体 设计周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