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信息11月】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采暖期炉渣、石膏及脱硫副产物清运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ZXH-ZB-263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采暖期炉渣、石膏及脱硫副产物清运处 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2万元,其中A包200 万元,B包12万元,按照实际清运处置量据实结算。,招标人为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A包:对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采暖期各热源厂运行所产 生的炉渣进行外运、仓储及综合利用,本采暖期炉渣总量约4万吨(七贤岭约2万吨、黄泥 川约0.6万吨、龙王塘约0.6万吨、英歌石约0.4万吨、龙头约0.4万吨),其中燃煤锅炉 产生的炉渣占绝大部分,粉煤灰数量较少。(最终以招标人过磅计量为准)B包:对大连高 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采暖期各热源厂运行所产生的石膏及脱硫副产物进 行外运、仓储及综合利用,本采暖期石膏及脱硫副产物约3000吨。(最终以招标人过磅计量 为准)注:本项目共分2个包,投标人兼投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采暖期炉渣、石膏及脱硫副产物清 运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采暖期炉渣、石膏及脱硫副产物清 运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须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合作协议;

(3)投标人须提供合法处置及综合利用证明文件(包括固废处置相关资质、环评报告、环 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等)或有与下游综合利用单位如水泥厂、搅拌站或 砖厂等签订的炉渣处置合同、意向书,并附具该下游单位的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环评批复文 件;

(4)投标人须提供仓储能力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等)。

B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须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合作协议;

(3)投标人须提供合法处置及综合利用证明文件(包括固废处置相关资质、环评报告、环 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等)或有与下游综合利用单位如水泥厂、搅拌站或 砖厂等签订的石膏及脱硫副产物处置合同、意向书并附具该下游单位的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 环评批复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仓储能力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等)。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截至2026年11月25日,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信用辽宁” 网站( www. lncredit. gov. cn) 、“信用大连”网站(credit. dl. 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 www. ccgp. gov. cn) 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5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11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A包: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合作协议;投标人须提供合法处置及综合利用证明文件(包括固废处 置相关资质、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等)或有与下游综合利 用单位如水泥厂、搅拌站或砖厂等签订的炉渣处置合同、意向书,并附具该下游单位的合法 经营资质证明及环评批复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仓储能力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 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招标人和 招标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B包: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 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合作运 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合作协议;投标人须提供合法处置及综合利用证明文件 (包括固废处置相关资质、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等)或有 与下游综合利用单位如水泥厂、搅拌站或砖厂等签订的石膏及脱硫副产物处置合同、意向书 并附具该下游单位的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环评批复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仓储能力证明文件 (如租赁合同、产权证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 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详细资格审查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大连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