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债第二批)四标段及尼西乡汤堆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试点项目劳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QJX(采)-2026-5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

一、招标条件

本香格里拉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债第二批)四标段及尼西乡汤堆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试点项目劳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限价:2400531.00元;,招标人为香格里拉市绿美市政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400531.00元;最高限价:2400531.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香格里拉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债第二批)四标段及尼西乡汤堆村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试点项目劳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香格里拉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债第二批)四标段及尼西乡汤堆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试点项目劳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1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①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至少)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或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2.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7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2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2.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7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2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

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截图,且截图应清晰可辨):

2.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截图,且截图应清晰可辩)

2.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营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响应报价评分时给予响应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响应报价评分。

②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残疾人(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响应报价评分时给予响应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响应报价评分。

②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注:供应商同时符合上述多项优惠政策条件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

2.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8.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8.2技术负责人须同时满足:

(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专职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技术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

前近6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4)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技术负贵人不得更换;若确需更换

替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原人员标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 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