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智慧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下辖项目绿化用品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海口市智慧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口市智慧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下辖项目绿化用品集中采购项 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S-2026-155
2、项目名称:海口市智慧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下辖项目绿化用品集中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报价超出各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
5、采购需求:海口市智慧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下辖项目绿化用品集中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磀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响应有效期: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 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9日,请于每天上午9:30至12:00, 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3、方式:现场购买;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份,供应商需持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委托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竞争性磋
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2。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