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智慧应急指挥中心物业服务、封闭管理、道 路保洁、清雪及绿化除杂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HR-CC-FWZB03-20261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智慧应急指挥中心物业服务、封闭管理、道路保 洁、清雪及绿化除杂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65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新区精细化工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智慧应急指挥中心物业服务、封闭管理、道 路保洁、清雪及绿化除杂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智慧应急指挥中心物业服务、封闭管理、道 路保洁、清雪及绿化除杂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2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6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6日,每 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参与项目登记,投标人将下列资料(如有二维码必 须清晰可见并可扫描识别)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格式),发 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 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 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 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 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的招标文件为准。(1)营业执照副
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七、其他
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智慧应急指挥中心物业服务、封闭管理、道路保洁、 清雪及绿化除杂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DHR-CC-FWZB03-20261001
一、招标条件
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智慧应急指挥中心物业服务、封闭管理、道路保洁、清 雪及绿化除杂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长春新区精细化工产业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 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 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智慧应急指挥中心物业服务、封闭管理、 道路保洁、清雪及绿化除杂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选取一家单位为招标人提供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智慧应急指 挥中心物业服务、园区封闭管理服务、园区清雪保洁、绿化除杂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 求;
2.4项目地点: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需求;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36.50万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 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 (2024年至今)物业服务业绩至少2个。
3.3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现场 签到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 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6日,每日8时3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参与项目登记,投标人将下列资料(如有二维码必须清晰可见并可扫 描识别)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 (PDF格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 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 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 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的招标文件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2每 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