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万达广场(D地块)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公告

(招标编号:NJLS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招标条件本南京市漂水区万达广场(D地块)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8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漂水区万达公寓、金街、商场物业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南京市溧水区万达广场(D地块)概况

(1)南京市溧水区万达广场(D地块)位于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高平大街55号

(2)总建筑面积: 2 3 3 0 5 0 . 5 4 m^{2} ,共1654户,其中:集中商业(独立自管)面积

为:99532.8m² (220户)、商业面积为:25032.82m³(289户,其中:金街1392 3.74

m²、188户;公寓门面11109.08m²、101户)、酒店式公寓面积为:44651.79 m² (1145户);

(3)共有车位478个,其中:地面车位150个、人防车位328个;

(4)共有2个出入口(均无人值守);

(5)共有14台电梯,8台手扶电梯;

(6)共有消防监控室(安全监控室)1个。

(最终以实际数据为准)

二、应聘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称“应聘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年报的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范围中有“物业管 理或物业服务”)。

(二)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或挂靠方式的企业报名,应聘企业为同一实控 人的,只能一家企业报名。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以来,住宅项目在南京本地无物业管理行 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无投标的不良行为。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应聘企业工作不得少于6个月(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南京市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继续教育证明,且承诺至少为本项目服务1 2个月以上;具有普通住宅项目管理经验,并具有三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从业经 验;在过去12个月内未有被任命为其他选聘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并中选后担任 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五)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全程参与本项目应聘的现场勘察、文件制定 及说明、答辩评审等环节,未经选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项目负 责人。

(六)应聘人须书面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况:应聘人与本选聘项目其他报名应聘人 为同一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参 股、关联关系等;其中,关联关系是指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能 够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产生重大影 响的。

三、本次选聘适用的物业服务标准

本次选聘适用物业服务标准具体内容参照《南京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 等级和收费标准》五级标准(见本文件附件一)。

四、本次选聘物业服务费用报价

(一)物业服务费报价:本次选聘采取自由报价的方式,物业服务费用按物业 的建筑面积计算(不含公共能耗费):

1、商业:自由报价;

2、酒店式公寓:自由报价。

报价说明:

1、集中商业独立自管,不向应聘人缴纳物业服务费等费用;2、物业服务费原 收费标准:商业6.0元/月·平方米,含公共能耗费、酒店式公寓4.6元/月·平 方米,含公共能耗费;3、商业和酒店式公寓报价建议按原标准同比例调整。

(二)汽车停放费收费标准报价:本次选聘采取固定报价的方式,所有与固定 报价不一致的报价,均为无效应聘:

1、地面车位(150个):应聘人按照100元/个·月收取汽车停放费,其中50元 为停车服务费(具体可收费车位数量应聘人自行勘察核定);

2、人防车位(328个):应聘人按照50元/个·月收取停车服务费(人防车位的 租金由车位所有人确定);

3、临时停车收费:一个小时(含)内免费,一个小时至十二个小时五元/次, 超过十二小时,不足二十四小时十元/次,以此类推。

(三)公共能耗费收费标准报价:本次选聘采取固定报价的方式,所有与固定 报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应聘:

应聘人每月向供水供电部门缴纳后,公示用电用水总量、电费水费单据、按产 权面积每月分摊明细,半年收取一次。

(四)公共收益分成方式报价:本次选聘采取固定报价的方式,所有与固定报 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应聘,公共收益指:利用万达广场公共场地、公共区域 及公共部位经营的收益(所有涉及公共收益的多种经营项目需要物业管理委员 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从事广告等经营性活动的,去除物业服务成本后

所得收益的70%归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服务企业代管,每季度结算一次,结算 后次月支付至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定帐户,余额30%归物业服务企业,补贴物业服 务费。

五、报名时间及材料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次日起七天(以公开媒体实际发布日期为准)。

报名材料:(请按本公告要求和表格样式填写)

1、物业服务企业应聘报名表(按照公告附件提供的表格形式填写)。

2、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简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诺不挂靠、不转包或变更挂靠,承诺书格式自拟。

5、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应聘企业工作不得少于6个月(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南京市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继续教育证明,且承诺至少为本项目服务12 个月以上;具有普通住宅项目管理经验,并具有三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从业经 验;在过去12个月内未有被任命为其他选聘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并中选后担任 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承诺书格式自拟。

6、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全程参与本项目应聘的现场勘察、文件制定及说 明、答辩评审等环节,未经选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承诺书格式自拟。

7、承诺2022年以来,住宅项目在南京本地无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记 录,无投标的不良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8、承诺不存在:应聘人与本选聘项目其他报名应聘人为同一个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联关系等;其中, 关联关系是指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能够施加重大影响,以及 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产生重大影响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9、应聘人配电改造配合义务。应聘人须满足并承诺以下义务:

本项目现状为开发商专变供电,属转供电模式。物业管理委员会、全体业主有 权依据法律法规,自行组织实施分户智能电表升级改造,目标为更换智能电表 ,实现各业主分户独立计量、业主线上自主充值缴费,由物业按供电部门要求

汇总与供电企业统一结算。

中选人承诺无条件配合物业管理委员会及业主组织的上述电表改造工作,不得 设置任何障碍,不得拒绝、拖延、阻挠改造相关工作。配合范围包括:

(1)向物业管理委员会、施工单位、供电公司完整移交配电房、变压器、配电 回路相关竣工图纸、设备台账、历史用电数据等资料:

(2)免费开放配电房、公共电力并、公共机房等区域,提供进场施工必要条件 ;

(3)协助供电部门、物业管理委员会收集、提交业主资料,配合分户电表开户 、现场勘查、竣工验收等全部手续;

(4)施工阶段配合做好停电报备、业主告知、现场安全防护,协调处理改造期 间临时用电事宜;

(5)电表改造完成后,按供电公司新结算规则履行电费汇总、对账、向供电企 业统一结算相关工作。

本条款约定义务属物业服务配套义务,物业服务人不得向物业管理委员会、业 主、施工方收取任何协调费、场地费、管理费、进场费等额外费用。

违约责任:物业服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故意拖延、设置障碍阻碍电表改 造的,视为物业服务重大违约。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相应扣减物业服务费用, 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第三方索赔等损失由物业服务人承担;情节严重的,物 业管理委员会有权依法定程序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并将违约行为上报物业 行业信用监管平台。

10、其他专业人员的社保缴纳记录、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书。

11、应聘人认为可以证明企业实力和管理水平的其他文件。

说明:1、报名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 资格(并不因第三方机构或选聘人已审核为由而免除应聘人对提供虚假材料应 当承担的责任),为无效应聘;在中选后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的,立即终止服 务合同,应聘人应赔偿万达广场(D地块)业主(及选聘人)全部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本次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的支出、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支出、物业服 务过渡期的支出等)。

2、应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以上资料均一式两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

印件并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报名时须带原件核对(第三方机构只对应聘人 提供的原件负责,但不对原件的真实性负责),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 名都可能被拒绝。

3、报名时未按以上材料要求准备的,报名将被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将 被通知购买选聘文件。

六、购买选聘文件的时间及费用:

1.发放选聘文件时间:应聘人报名经过现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向选聘 顾问机构购买《选聘文件》,未当场购买选聘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2.选聘文件资料费:1000元/套,提供选聘顾问机构发票(售后不退)。

七、拟签物业服务合同期间:

(一)拟签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合同期三年 (1+2)(第一年为试用期,第一年 结束前进行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履约),即2027年2月1 日至2030年1月31日(合同的起始日,由实际进场日为准,终止日顺延)。

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满十二个月前两个月内,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或 甲乙双方共同组织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决定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1、满意度调查应当面向全万达广场业主进行,调查比例不得少于全万达广场业 主的50%(按户计算)。

2、业主满意度调查采用三个调查项(满意、不满意、弃权)进行,其中“满意 ”项计入到满意度的统计中,计算公式为:

“满意”项户数/收到的调查表对应户数*100%.

3、若满意度调查的满意度未达到70%的,则甲方应当将是否解除《物业服务合 同》一事提交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表决,业主大会表决决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的,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当满意度调查的满意度达到80%的,本合同继续履行,满意度达到70%,不足 80%的,则试用期延长6个月,在6个月到期前再次进行满意度调查,如调查的满 意度结果仍然不足80%的,则甲方应当将是否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一事提交业 主大会会议进行表决,业主大会表决决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不承担任 何违约责任;若满意度达到80%的,则《物业服务合同》继续履行。

5、满意度调查的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二)履约保证金:中选企业支付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的履约保 证金,用于中选企业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不能按约履行的违约扣款,具 体的履约保证金扣款标准:物业服务质量扣款标准(执行依据是《物业服务合 同》及《南京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五级标准(具体 的扣款细则见本文件附件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2日23时59分到2026年11月09日23时59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2月05日13时30分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2月05日13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