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733-26145311 )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6日 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朝阳区

七、其他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招 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1.2招标编号: 0733-26145311

1.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1.4招标人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559号

1.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最高投标限价:有,详见报价一览表。

1.7本次招标内容为: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入围,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需 求说明书和第五章服务需求说明书。

1.8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程序如下: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 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分方法,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6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供应 商(如果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12家,则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2)本次项目入围供应商仅取得向招标人供应商入围项目相关服务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 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如入围供应商的服务进行更新,更新的 服务不得低于入围的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 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招标人有权在项目有效期内发起价格协商。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 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与订单,以及不承诺实际采购量。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 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 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 (2023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 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 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 负面供应商清单;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部及各二级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

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 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中国招标投标协 会金融行业招标采购专业委员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 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承诺:如我方与五年内曾在中国工商银行各机构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 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 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我方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我方将立即向贵方告知相关信息。我方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与中国工商银 行吉林省分行本级及上级机构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存在亲属关系、需回避情形 的,将严格执行履职回避制度。

2.2专用条款

(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5年1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 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5年1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 时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具 备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提供承诺函;

(4)在长春市有办公场所和用于开评标的会议室。(投标时已有办公室和会议室的,需提供 相应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投标时暂无办公室和会议室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 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30日内满足本条款要求);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0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

3.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在中信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成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视为完成)。

报名资料包括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至少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范围、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签章)加盖投标人公章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同类型证明 文件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上午8:30.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20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朝阳区。逾 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予以拒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